美术作品署名权纠纷研究
2021-11-26黄庆聪
艺术科技 2021年18期
摘要:作者享有的精神权利中,署名权至关重要。作者行使权利署名作品,不仅能带给作者适宜的精神利益,还有利于作品本身价值的提升。一般情况下,作品有署名,尤其是有名家署名,与未署名作品相比会存在显著的价格差异。而面对这一现象,部分逐利者难免会出现伪造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导致艺术品交易市场更为混乱,艺术品消费者也因此面临巨大的交易安全风险。基于此,文章从署名权的法律意义出发,在分析美术作品署名权法律特征的基础上,以案例的形式深入具体地研究美术作品的署名权纠纷,以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美术作品;署名权;纠纷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8-0-03
美术作品指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或平面造型艺术作品,如书法、版画、雕塑、水彩画、中国画、油画及工艺美术等一系列作品。具备独立法律意义的美术作品与其他艺术、文学及科学作品相同,皆属于著作权法律关系客体,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著作权法保护中,美术作品作者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内容,是雕塑家、书法家、画家及工艺美术家享有的在自己的美术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用于表明自身美术作品作者身份,属于著作人身权范畴。
1 署名权法律意义
首先,作者享有署名的权利。作为著作权主体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美术作品的权利,所以署名权属于排他性权利之一。作者享有署名权的同时,既有禁止他人署名自身美术作品的权利,也享有禁止他人在仿造自己的美术作品上署作者之名的权利,且享有使用自己美术作品的人对自身为作品作者明确的权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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