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的刑事法律规制研究
2021-11-26邓懋豪
法制博览 2021年13期
邓懋豪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一、“套路贷”犯罪概述
(一)“套路贷”概念
“套路贷”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网络环境下对非法贷款的一种称呼,但由于“套路贷”具有高度概括性质,已经被“两高两部”采纳,并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引诱和逼迫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额度、恶意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务关系,并利用司法诉讼为威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套路贷”特征
相比其他贷款方式而言,“套路贷”有着相应特征:一是隐蔽性,“套路贷”时常披着合法外衣、行非法之实,利用无息、低息等方式吸引客户,诱骗被害人签定借贷协议,看似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实则是为了侵犯被害人财产,但整个过程不易察觉,诸多被害人落入陷阱;二是连续性,“套路贷”从放贷、中介、担保、讨债都经过严密设计,不同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同时,“套路贷”往往侵犯多个被害人,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三是团伙性,“套路贷”涉及环节较多,不同环节都具有相应的负责人,往往都由专业犯罪团伙负责运营,在内部划分“介绍人”“业务人”等多个角色,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三)“套路贷”分类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复杂多变,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一是根据讨债方法进行划分,分为骚扰类和暴力类,骚扰类是以软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不合理债务,暴力类则是以暴力手段反复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