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视阈下谈如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2021-11-26涂泽宁
法制博览 2021年13期
涂泽宁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 511495)
民商法是民众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基本法律,主要用于经济生活以及家庭生活两个方面。民商法中对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虽然有所涉及,但是仍不健全,还存着一些漏洞亟待完善,这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安全性有着一定的威胁。基于此,探索民商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民商法的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已经势在必行。
一、民商法视角下谈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原则
民商法视角下谈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原则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补偿原则
民商法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前社会备受重视,但是其在应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比如民商法规定相关部门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时需遵循基本的补偿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该项原则很难具体落实,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在按照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时若是出现损害公民利益的状况则应根据损害程度的大小按照补偿原则给予对应的补偿,以此来恢复债权人与权利人间的利益,尽最大可能恢复至公民利益受损前状态,保持双方利益平衡性。
(二)不主动干预原则
该项原则指的是民商法在对公民私有财产防护方面不主动,需公民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后,民商法才会发挥作用。简而言之,相关部门在民商法视角下进行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时,只有其经济受到侵害时才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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