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西藏扩大开放的经济法治保障研究
2021-11-26赵鑫
西藏研究 2021年6期
赵 鑫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经济法治是以对经济活动的规制为中心的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在内的经济法律制度及其制度运行机制的总和。有经济活动就有利益调整需求,有经济风险就有规制风险的需求,这些需求都促使以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活动。“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为西藏的扩大开放提供了机遇,也给经济法治尚待健全的西藏发展外向型经济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完善经济法治保障是“一带一路”背景下,西藏扩大开放把握机遇、直面挑战的必由之路。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西藏扩大开放的发展定位与开放目标
西藏扩大开放的发展定位是“把西藏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建设目标是“实现与南亚国家的全方位合作”。这就要求西藏在扩大开放过程中,根据发展定位和开放目标有针对性地展开经济法治建设。
(一)西藏扩大开放的发展定位
2015年8月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把西藏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明确了西藏扩大开放的发展定位。2017年5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并发布了《西藏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规划》,进一步将自治区面向南亚的扩大开放发展定位予以具体化。从地缘状况来看,西藏具有与南亚主要国家毗邻的地理优势。西藏作为历史上我国内地省份与南亚国家进行贸易交流的重要枢纽,在与南亚国家长期的贸易往来中,积累了丰富的语言和交易习惯等开放经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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