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2021-11-26史笑笑张昳薇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史笑笑,郭 晖,张昳薇
(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逐渐成为市场消费的主要群体。保健品在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兴养生产品逐渐被大众所熟知,保健品既包括保健食品又包括保健产品。知名的保健食品品牌有汤臣倍健、纽崔莱等,保健产品一般是指各保健品公司销售的带有保健功能的日常用品。相较于青年人,老年人更注重保健养生,老年人也因此成为保健品市场的主要消费群体。老年消费者在保健品直销行业中的权益保护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与研究,以此作为本文研究重点。
20世纪9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直销”进入中国。起初,直销模式在我国发展并不成熟,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先后制定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这在法律上对直销作了明确定义,我国否认了在国外盛行的多层次直销模式,要求直销公司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1]直到近几年,我国对直销管理初具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对直销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其发展形式。我们要明确直销行业与传销行业是不同的,传销公司在国外被称为“金字塔公司”。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传销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拉人头”“团队报酬”等,《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传销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一、保健品直销模式下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
直销的保健品有优劣之分,有些劣质产品直销商夸大保健品的功效,造成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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