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英译中译者主体性的体现以《玛纳斯》艾什玛特唱本英译为例
2021-11-26郑丹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文化
郑 丹
(大连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600)
一、前言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作为中华文化精髓的文化典籍,更是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生存智慧、信仰观念以及哲学思维,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根基[1](P16-24)。“典籍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传世古籍历经劫难而卓然不灭,必定是文献典籍所蕴含文化精神足以自传。”[2](P164-165)因此,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翻译成英文,介绍给世界各国人民,不仅是每个译者的社会责任,更是促进中华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
二、译者主体性
传统翻译观认为,翻译仅仅是一种语际的转换行为[3](P2-5)。然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翻译研究“文化转向”思潮的出现,翻译同时被看做是一种跨文化的交流活动,是译者与作者在文化层面上的碰撞与交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译者不再是“翻译机器”或者“仆人”(translator-as-servant)[4](P6),他们会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动机,选择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翻译是一个从理解到表达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的主宰就是译者。”[5](P128-130)由此,“译者主体性”逐渐成为了翻译研究的热点。
译者主体性的内涵衍生于哲学对“主体性”(subjectivity)的论述。查明建指出,“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审美创造性”[6](P19-24)。金胜昔和林正军认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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