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2021-11-26赵雪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6期
赵 雪
(澳门科技大学 法学院,澳门 999078)
一、问题的提出
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当下,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全球活跃度最高的行业。随着信息以及数字技术实现突破性发展,电子商务也快速兴起,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发展,为商业模式创新改革奠定了基础,给社会大众带来前所未有的购物体验,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实,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就是电子商务市场的壮大,整个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同时带动其他实体经济部门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果。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产业、新商业模式的应运而生,也引发了关于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问题的诸多争议。近年来,电子商务深刻改变了社会运作模式,与此同时,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互联网竞争问题也引发各方关注。
我国发布《电子商务法》的根本目标在于推动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为切实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类纠纷问题提供法律依据。该法律涉及电商主体、商务行为、数据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权益保护的各方面问题,对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极大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和互联网竞争秩序的稳定发展,为电子商务治理奠定了法律基础,有效维护了电商市场整体秩序,优化和改善了竞争环境,在电商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之前我国已经有现行法律对电商企业竞争进行了规定,包括《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实施)和《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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