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伦理学中的康德式建构主义
2021-11-26
伦理学研究 2021年2期
道德怀疑论者麦凯否认道德价值是心灵-独立的客观实在,认为康德主义作为道德实在论是一种错误理论。但是道德实在论者则把康德伦理学作为一种心灵-独立的实在论加以辩护。科斯嘉在罗尔斯的基础上回应了对康德式实在论的批评和辩护,指出把康德式实在论看作一种心灵-独立的外在实在论本身就是错误的,康德主义作为一种建构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程序的实在论,亦即心灵-依赖的内在实在论。但是康德式建构主义作为一种内在实在论同时也是一种非认知主义,因此是不融贯的,而只有一种内在的认知主义才是与这种内在实在论相融贯的。
一、程序的实在论
面对怀疑论和非认知主义的冲击,道德实在论仍然被看作伦理学的希望。道德实在论者主张,道德价值是客观的,道德秩序先于我们的心灵而存在在那里。只是自然主义者认为先在的价值是自然性质,而非自然主义者认为是非自然性质。如对直觉主义来说,价值或义务只存在于非自然的世界之中。
实在论者内格尔承认价值是实在的,但是实在的价值不是实质的性质,而是应该做什么的客观理由,例如,痛苦的客观的恶性并不是什么实体或神秘性质,而是提供了任何客观看待世界的人都希望其停下来的“理由”,这种客观理由“可以独立于我们的信念和愿望而是真的或假的”[1](P165),它不是被“建构”的东西,而是在客观观点中被“发现”的东西[2](P285)。
从其性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