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西藏妇女脱贫经验的若干思考
2021-11-25杨雪
西藏研究 2021年2期
杨 雪
(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0月1日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指出:“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使广大妇女成为参与社会实践、推动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
西藏作为我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自2015年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了决定性胜利。2019年底,西藏现行标准下的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西藏作为全国“三区三州”中率先脱贫的地区之一,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由集中攻坚阶段全面转入巩固提升阶段[1]。
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西藏广大妇女尤其是农牧区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脱贫实践中去,在政府精准脱贫政策的支持下,积极发挥了主体作用,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不可忽视的力量。
现在,西藏与全国一道,由脱贫攻坚转向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为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西藏广大妇女仍需继续发挥主体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妇女在西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主体作用
广大妇女既是脱贫攻坚战中的客体,也是实现自身脱贫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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