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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制监管

2021-11-25宋小静

法制博览 2021年27期
关键词:主体法律信息

宋小静 王 敏

(陕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一、网络募捐平台监管的法律制度现状

网络募捐平台因其受众广、运作快、效率高等一系列优势,已经成为捐赠者进行慈善捐赠的主要途径。我国为了对这一平台进行规范性建设,也不断出台了一些法律规范,现行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6年发布的《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2017年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

法律规定的现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现行监管法律存在滞后性,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法律的滞后性总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网络募捐平台这样一个新兴事物,其滞后性更为明显。例如,上述规范文件中《慈善法》是所有关于公开募捐规范性文件中位阶最高的,但是《慈善法》中仅对传统慈善事业中有关募捐的事项进行了规制,并没有涉及网络募捐平台的相关规定。二是现行监管法律过于笼统,例如《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监督,包括政府监督、信息公开、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这也是首次将政府与社会公众纳入监督主体的文件,但是对于各个主体的监督责任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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