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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斯宾诺莎的伦理自然主义
——德勒兹思想中恶的问题

2021-11-25张能

社会科学 2021年8期

张 能

公允地讲,相比对其他学科(如艺术、政治、科学)的研究,德勒兹对伦理学鲜少着墨,这使得德勒兹与伦理学的关系颇为难解,其中即涉及伦理学中关于恶的基本问题。德勒兹对恶的讨论零散地存在于其不同时期的著作之中。譬如,《尼采与哲学》(1962)、《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1968)、《斯宾诺莎的实践哲学》(1981)等作品都不同程度地谈论过恶的问题。作为贬低一切价值的非道德主义者的斯宾诺莎,和剥离了传统道德价值进而主张“重估一切价值”的尼采,对德勒兹关于恶的基本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斯宾诺莎和尼采以一种内在存在方式解释的多元方法来取代对超越价值的诉求,于是,超然的道德对立(善与恶之间)被内在的伦理差异(an immanent ethical difference)所取代。”(1)Daniel W. Smith, Essays on Deleuze,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2,p.125.按照斯宾诺莎和尼采的“伦理的自然主义”,(2)斯宾诺莎对善恶的解读可以说基本奠定了德勒兹对善恶问题阐述的方向。比如,戴安·斯坦贝格(Diane Steinbeig)就认为,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完全是自然主义的。所谓一个事物的善,是就其对某人有益或满足他的欲望而言的,恶是就其对某人不利或阻扰他的欲望而言的。因此,善与恶并不表示事物的性质,而是表示事物如何作用于我们,一般来说,它们与个体相关。参见[美] 戴安·斯坦贝格《斯宾诺莎》,黄启祥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25页。德勒兹关于恶的基本规定开始聚焦于行动力量的动态变化、自然的(偶然)际遇及身体的构造关系,试图将恶从非经验性的超验标准中解放出来。传统道德哲学对恶的基本规定深深地嵌入道德法则及其意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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