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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中水源地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2021-11-25武美岑

法制博览 2021年7期
关键词:城镇化法律生态

武 旋 武美岑

(1.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0;2.晋中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水源地建设涉及水源区和用水区两部分,生态补偿是平衡二者之间利益冲突的润滑剂。生态补偿作为水源地保护过程中的热门手段,是促进恢复水源地生态环境平衡,实现社会公平,由国家或因水源地生态保护而获益的人通过法定方式,实施的水源地保护或者向水源地保护者给付补偿的行为①张钧.积渐所至:生态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中水源地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务院曾在2018年3月下发专项方案②《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而制定的法规。。对划定的水源地排查整治,其中摸排出1586处水源地存在6251个环境问题,当年12月底在累计投入资金410.77亿元后,624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改③数据来源:新华网.2018年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6242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4083574690840384&wfr=spider&for=pc.。

(一)水源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矛盾

水源所在地多为河流上游,这里大多生态环境良好,但经济发展缓慢。当地为了发展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打破水源地的生态安全,威胁着下游地区的用水安全,从而产生了矛盾。以三江源国家公园实施的生态补偿为例,其是由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在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利益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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