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知识产权发展简史
2021-11-25曹顺吉
法制博览 2021年7期
曹顺吉
(南京理工大学,江苏 南京 210031)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科技化、现代化发展程度成为各国竞争的优势所在,科技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改变。大数据时代的到来、3D打印技术的出现、人工智能的兴起、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生活更加方便的同时,也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提出了巨大挑战。
我国体育知识产权的研究起步晚、发展慢、整体水平不高,现有法律未对体育知识产权特性进行特别保护,体育知识产权难以发挥自身优势。在知识经济逐渐取代商品经济的趋势下,加强对知识的保护,重视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是国家综合国力比拼的关键,是完善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事业的重中之重,也是将我国体育知识产权水平与国际接轨并推向世界的关键一步。
一、体育知识产权相关的理论阐述
(一)体育知识产权的概念
对于体育知识产权的概念理论界尚没有统一的定论,杨年松首次提出了体育知识产权一词,将体育知识产权定义为体育事业领域从事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在一定地域、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由体育版权和体育产权两部分构成[1]。结合各位学者对体育知识产权的定义,结合体育事业的特性,同时考虑到体育知识产权仍不能脱离知识产权的范畴,本文对体育知识产权定义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体育劳动智力成果和经营活动标记、信誉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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