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的思考
2021-11-25吴秀琴
经营者 2021年6期
吴秀琴
(渝中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重庆 400013)
一、前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民法典》中被称为“维修资金”“维修基金”,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被称为“专项维修资金”,全国各地的法律法规有的称之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的称之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的称之为“房改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本文统一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能够提供优质、高效、可利用的信息资料,具有重要意义。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历史沿革
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主要是对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对这两部分资金进行管理,所涉及的法规政策、具体机构、起始时间和工作流程等都不相同。
(一)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
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的工作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推行,90年代全面展开。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91年以后,国务院和建设部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并不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同时也提出加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的管理。明确提出公有住房出售后,住宅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售房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时委托房地产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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