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会困难帮扶和送温暖政策解答
2021-11-25文_刘梅
工友 2021年2期
关键词:工会
文_刘 梅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常态化帮扶和送温暖工作,2020年12月,湖北省总工会印发《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将主要事项解答如下:
1 工会常态化帮扶和送温暖,主要采取哪些形式?
(一)常态化帮扶。职工家庭生活发生困难时,开展分类帮扶,帮助走出困境。加大困难职工帮扶与政府救助制度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覆盖范围。政府救助制度未覆盖或覆盖后仍有困难的职工,应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及时帮扶,其中,对暂时无法脱困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常态化帮扶,帮助缓解困难;对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为其建立档案帮扶解决暂时困难,防止陷入深度困难。
(二)工会送温暖。对于遇到临时性特殊困难而又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职工,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期,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对工作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职工,执行重大任务的职工,以及重点职工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党委政府对职工的关怀和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爱。
2 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有哪些必要条件?
根据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基本条件是,本人户籍在湖北省内,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以及本人户籍虽不在湖北省内,但在省内单位就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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