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注册“防御性商标”无法防止商标侵权
——以A餐饮公司商标侵权案为例
2021-11-24王雨婷
法制博览 2021年18期
关键词:企业
王雨婷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 武汉 430200)
一、A餐饮公司商标侵权案简介及评析
(一)案件简介
2020年8月1日,知名餐饮品牌A餐饮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某市B餐饮公司告上人民法院,原告认为,被告借原告在国内的知名度,故意取名意思相近的名字,存在“碰瓷”行为,要求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9月23日,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第一,是否为文字商标不能仅从字形上判断,A餐饮公司的标识无论是从文字还是商标图案来看,都与B餐饮公司大不相同,无法使消费者因混淆而产生误解。除此之外,从推出的餐饮产品类型来看,两者尽管都是餐饮,A餐饮公司的经营方向是火锅类别,而某市B餐饮公司经营的则是湘菜,与A餐饮公司更是千差万别。从这点看来,一般不会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因此,法院不认可B餐饮公司对A餐饮公司的商标侵权,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A餐饮公司在败诉之后,于2020年10月9日以及10月10日两天,申请了与其商标读音、字形相似的360多个商标。该事件登上某知名网站热搜后,A餐饮公司又于2020年10月27日和28日再次申请了263个商标,表明了自己保护商标的决心。与此同时,B餐饮公司也将自己的商标名称进行了修改。
(二)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标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案件以A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败诉为结局,在法律上无争议。A餐饮公司在败诉后申请了一系列商标,该案件也被新闻媒体带到大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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