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2021-11-24白雪
法制博览 2021年10期
白 雪
(北京开放大学延庆分校,北京 102100)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实践性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更多的关注。开放大学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是培养能够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1]这要求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注重实践教学,为学生多提供实践教学机会,以满足实践教学要求。[2]笔者是北京开放大学延庆分校的法学本科专业责任教师,结合工作实际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法学实践教学应该贯彻学生学习始终,应该与课程紧密结合,应该立足于本校实际开展实践教学。
一、法学实践教学应该贯彻学生学习始终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学实践教学也不例外。开放大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公共英语课、思想政治课和补修课九个模块。实践教学也应贯彻这九个模块始终,尤其是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综合实践三个模块。从第一学期到第五学期,从学生一入学到毕业都要贯彻实践育人的理念。
法学实践教学应从法学入学教育开始,除了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课程情况、学习方法外,重要的是介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以及开展日常实践教学活动的要求,让学生正确认识实践教学、理解实践教学,进而积极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
第二学期到第四学期,结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相关课程内容,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观摩庭审、模拟法庭、专题辩论、疑案辩论等教学方式,加快学生知识内化的过程,让学生做到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应用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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