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
2021-11-24孙丽
现代交际 2021年13期
孙 丽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 山东 淄博 255000)
市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层级,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维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可以在市域层面拓宽社会治理过程,重塑体制机制,促进治理构成要素不断激活优化,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构成要素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涵盖“市域”“市域社会”“社会治理现代化”多个方面。“市域”主要是指地级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市、区县、乡镇、村居在内的所有地域范围。依据“市域”的地域范围,市域社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城区社会,另一部分是县域社会。[1]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多维度的系统概念,涉及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目标民本化、治理方式科技化、治理过程法治化和治理机制规范化。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成,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域”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1.治理空间:以城市为依托、覆盖城乡
市域社会治理以设区的市为社会治理的空间范围,既包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又包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是覆盖城市社会治理和农村社会治理的结合体。市域社会治理把市域作为完整的治理单元,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共同的功能性治理系统被建构起来,可以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让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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