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及应处理好的关系
2021-11-24张翼杰
法制博览 2021年25期
张翼杰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中国建设。山西省政府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建设法治山西”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探索。
一、山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省覆盖
山西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实体平台包括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6个,县级117个,乡级141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2596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热线平台是在原法律援助热线12348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省级统筹服务,组建了由400多名值班律师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热线答疑服务。网络平台基本覆盖全省,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纵向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实现互联互通。①2019年10月山西省司法厅调研资料。三大平台成为服务基层、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的主要阵地。平台建设有待扩容、升级、融合,逐步向数据化、共享化的功能发展,不断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山西省司法厅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与社区矫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共同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总体行政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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