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人船岸基操控人员的法律问题分析
2021-11-24张文生
法制博览 2021年25期
张文生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福建 泉州 362700)
世界海事界公认海上事故中80%的为人为因素。人工智能在有效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可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提高了船舶的安全性和航运效率。特别是在全球疫情的影响下,船员换班困难,船上人员染疫,船舶隔离停航,船舶运输效率下降等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新的航海技术以自动化、数据化、智能化为主要发展方向,无人船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加广泛的应用。
一、无人船的定义和岸基操控人员的概念
(一)无人船的定义
目前各国对“无人船”的用语存在一定差异,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定义。“智能船舶”“自动驾驶船舶”都有被我国学者所引用,各国对“无人船”的解释有很多相似之处。无人船是利用先进的传感探测、数字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借助船舶定位系统、雷达探测系统和信息交互系统,自动感知并获取所需要的海洋气象、货物和船舶设备等数据和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处理,实现岸基操控人员对水上船舶的远程遥控以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或者根据任务实现船舶的自动驾驶和避障,也可以是以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完成某种任务。
(二)岸基操控人员的概念
岸基操控人员是具有船舶航行和无人船操控相关专业知识并持有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岸基特定的工作场所,负责对一艘或多艘“无人船”进行操控和维护,根据指令完成水上任务。中国船级社发布了《智能船舶规范(2020)》,对我国无人船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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