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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G市福利院管窥我国慈善组织依法治理问题

2021-11-24王云腾孙芳芳郑月琪

经营者 2021年19期

王云腾,孙芳芳,郑月琪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一、G市福利院发展现状

根据《G市慈善信息公开》文件[1]可以得知,G市慈善组织有10个,最早设立的是G市慈善事业会,于1991年12月20日设立,业务主管单位为G市民政局,主要的业务范围为接受捐赠和举办慈善事业。其余的慈善组织多于2014年以后设立,并且一半慈善组织都归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各个教育发展基金会。

G市福利院成立于新中国成立前后,发展至今,康复医疗、照料抚育、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福利院内基础建设已相对完善。G市福利院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弃婴、孤儿、孤寡老人,以及自费购买养老服务的老人等,G市福利院为上述人群提供养护、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同时面向社会开展自费托养服务。

(一)G市福利院运营现状

1.G市福利院的人力资源状况

G市福利院共18位领导干部分管各个部门的主要工作,福利院内部工作人员主要由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制人员以及志愿者等组成,事业编制人员占绝大多数。实地调研发现,该福利院的志愿者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空投式”,即临时起意做志愿者或捐款捐物的爱心人士;第二类为不定期志愿者,他们经常捐款捐物、不定期看望残疾儿童或老人;第三类为定期建立联系志愿者,这群志愿者与福利院建立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轮流探访残疾人并与其建立良好的友谊,也有对福利院儿童进行收养的家庭。

2.G市福利院的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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