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制度发展现状与改革方向研究
2021-11-23林曙敏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0期
林曙敏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00)
0 引言
2019 年9 月,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王金霞等对新时代消费税赋予生态职能,提出降低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税率,提高资源类、污染类、奢侈品类的税率[1]。刘东风认为消费税改革应置身于税制改革、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之中[2]。罗秦则认为消费税改革首先应当明确其职能定位,然后立足当前减税降费、促进消费升级的现实情况逐步开展[3]。消费税的功能定位除传统的筹集财政收入、限制或引导消费外,还应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赋予其新的生态职能。基于上述背景,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消费税发展现状及演变进程,总结当前我国消费税制度在征税范围及其他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以消费税税制要素为着力点,重点分析我国消费税税收制度改革发展方向,以期配合国家减税降费、促进消费的政策目标,满足消费结构升级、能源结构升级的政策需要。
1 消费税发展现状分析
1.1 消费税发展现状
2003-2019 年,我国消费税收入迅猛增长,由2003 年的1 182 亿元增加至2019 年的12 562 亿元,总量增加11 380 亿元,相当于2003 年国内消费税收入的10 倍。消费税在中央税的占比从2003 年的5.91%增长到2019 年的8%,表明我国正在用调整征税范围以及税率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消费税税制体系,国内消费税占中央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的比例显著增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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