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拍平台运营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
2021-11-23邵靖璇大连海洋大学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9期
关键词:用户
邵靖璇 王 印 大连海洋大学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经济和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追求侧重点由以往的物质文化需求转变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人们对旅行和摄影的需求也日渐频繁,约拍类APP 得以应运而生,成为摄影的一种新兴消费、服务模式。约拍类APP 通过提供O2O 摄影服务,将摄影服务共享化把用户的需求和摄影师的服务链接起来。这种消费服务模式,既可以满足用户的新兴多样化需求,也能够为众多摄影师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大的平台。约拍平台的发展前景无限可期,然而,约拍平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产生、发展,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在这过程中也必然会随之而来,这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用户之间,即消费者与摄影师和平台三方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问题以及纠纷解决,对此,本文将主要从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以及著作权等方面展开分析。
二、肖像权
约拍中,被拍摄者拥有肖像权。
我国《民法典》的第110 条和第1019 条对自然人的肖像权予以了明确保护。在约拍活动中,被拍摄者作为肖像权人既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肖像权利,同时也有权禁止摄影师及其他人在未征得拍摄者本人的同意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在约拍服务及交易全过程中,摄影师应当与消费者对此项权利作出明确协议,未经约拍客户的同意,摄影师不得在平台上发布任何该用户的约拍作品。如果约拍用户一经发现摄影师擅自使用、公开自己的约拍作品,可以先自行与其协商处理,例如请求摄影师删除其照片等,也可以依法请求摄影师赔礼道歉,承担起精神损失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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