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的探索和思考
2021-11-23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6期
(武汉大学,武汉 430071)
0 引言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研领域的“放管服”工作,2019 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科研经费“包干制”这种新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赋予科研团队更大的自主权,并开展改革试点。科研经费“包干制”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如何用好科研经费“包干制”,充分调动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家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急需研究的课题。
1 科研经费“包干制”在我国的落实情况
在国家和地方,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在国家层面,多部门已经启动试点,推动“包干制”落地。《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在2019 年12 月印发。国家部委首先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文件要求依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实施细则。2019 年12 月17 日,中科院启动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出台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科院可以选择的政策清单有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科研团队经费“包干制”,还有科研预算支出中差旅费和出国费“包干制”等。中科院的试点工作的特点是将管理自主权充分给予系统内的法人单位,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在中科院可供试点的政策中,选择和申报本单位试点的项目。
部分地方省市也对“包干制”做出了有益尝试,如上海制定了上海科改“25 条”,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