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生态补偿中的作用
2021-11-23
现代交际 2021年7期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00)
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目标。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与分配生态服务相关利益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紧密联系。
一、自然资源与生态服务的内在联系
英国植物学家坦斯利(Tansly)将生态系统描述为生物与环境形成的自然系统,在给定的时空范围内,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建立生物结构和营养循环,不同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会形成不同的生态系统功能。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以生物和非生物环境为要素的生态系统结构的形成,生态系统结构又维持着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由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性质,因此自然环境中的各个要素能够成为“资源”。
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指出:“所谓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1]自然资源有几个重要特征:首先,自然资源最初由自然因素形成并存在于自然界;其次,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自然环境的要素或其组合体只有满足人类的需要、被人类利用,才能成为自然资源;最后,对自然资源价值的认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变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能够利用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也因技术进步而更新,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自然资源价值的认识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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