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石油企业物资采购价格监督管理模式构建
2021-11-23马慧霞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22期
关键词:企业
马慧霞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引言
我国经济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中的物资紧缺的状态得到有效的调整。在改革开放之前,经济市场处于卖方状态下,大型石油企业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相对较少,受国家定价的影响,产品成本核算通常不会存在较大的变动。但这并不代表着大型石油企业的采购部门就不需要对采购价格加以监督管理,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而且国内的大型石油企业每年所需的采购物资数量越来越大,如果能够对物资采购的价格做出有效的监督工作,就可以节约大型石油企业在物资中的成本投资,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更强,发展空间也更大。
一、大型石油企业物资采购价格监督管理的常见模式
(一)全面审核模式
大型石油企业内部会设置专业的机构用于比较市场物资中的价格,多数的企业会采取全面审核的办法,对所有的价格进行统一的管理,由采购部门提供市场价格,再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批确认结果。未经过审批的采购申请是不能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这种由大型石油企业管理层直接给出结果的方案,可以对物资采购的价格做出直接的控制,但也伴随着一些缺点,就是虽然有效的控制了价格,但却无法保证审批的科学性。因为油田中需要的物资种类较多,负责审核的部门未必全部了解物资的市场价格,所以可能会出现审批失误的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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