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与合作: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行动路径
——基于“社区助残微创投项目”的个案分析
2021-11-23董航宇周艳玲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服务
董航宇 周艳玲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一、问题的提出
残疾人群体是我国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残疾人服务不仅成为精准对接残疾人需求、增进残疾人群体获得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方式,更是提升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必然选择。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背后隐含着我国政社关系的重构逻辑,然而在实践中,学者们已经注意到了政府购买行为中政社关系出现的各种偏离现象,主要表现为“购买方、承接方、评估方”等行动者逻辑的异化,甚至出现了“三方交叉合谋”等问题[1]。正是因为缺失合理有效的嵌入,才产生了社会组织服务的“行政化、内卷化、短期化”[2]。嵌入治理是政社间平等合作模式形成的前提与要径。社会组织经项目制获得承接购买服务的资格,政府通过一系列合法机制嵌入社会组织中形成共生关系。通过对北京市X街道政府购买“微创投助残项目”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嵌入”是一种“控制型嵌入”,社会组织则表现出“资源依赖、追求量化、结构趋同、能力弱化”。为此,如何达到政府嵌入与社会组织承接能力的平衡,成为学者关注的问题。
二、北京市X街道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实践
北京市政府在购买助残服务领域实施了“社区助残微创投”等项目,进行了较多的探索与实践,X街道的“社区助残微创投”项目经5年运行,现已成为CY区助残项目的示范级品牌工程,创新了政府购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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