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如何履行好船长的职责
2021-11-23翁国隆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珠江水运 2021年18期
翁国隆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船长作为船舶上的最高指挥官,其职责能力能否有效发挥对船舶航行、货物运输、乘客与船员安全等方面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现阶段,为更好地保证航海任务能够有效完成,切实保证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使船长明确自身的职责,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成为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1.船长履行自身职责的重要性
由于海上、河流等环境较为复杂多变,相较于其他运输行业,船舶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比较大,举例来说,1912年“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川导致船上超过1500人死亡或失踪;1978年“阿莫科·卡地兹”轮船触礁,导致船上超过22万t原油泄漏,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同时,导致法国超过180公里的海岸线被污染;1989年“埃克森·瓦尔迪兹”轮船触礁,在导致超过5万t原油泄漏的同时,污染海岸线面积超过了1609公里;1999年“大禹号”客轮在航行过程中遭遇大风浪事故,导致312人落水,仅有22人获救。现阶段,为保证船舶在遭遇风险时,仍能有效保证船上人员、货物的安全,船长就必须具备较强的凝聚力、危险处理能力,集中所有船员的力量,切实降低船舶运行过程中事故的实际规模。
2.船长需要具备并履行的职责
船长作为船舶安全生产、指挥航行路线、行政管理、技术业务以及涉外业务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明确指出,船长在工作过程中在保证水上人身、物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等方面具有独立决策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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