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提升
2021-11-22贾彦勇高宁李存功申庆利
劳动保护 2021年10期
文/贾彦勇 高宁 李存功 申庆利
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此拉开了“双控”机制建设的序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明确将“双控”机制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其重要性在法律层面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也是“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的最好诠释。笔者通过调研国内基层企业近年来“双控”机制建设的实践经验,深挖问题根源,对当前“双控”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以期尽快提升国内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水平。
“双控”机制建设概述
“双控”机制建设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管控方面的有效抓手,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实现关口前移的根本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的问题,真正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法规,有效促进了“双控”机制建设的推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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