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刍议
2021-11-22金铖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财会学习 2021年20期
金铖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城市规划设计行业企业数量众多,既有上市公司、国家、省级的规划院,也有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市级规划院,以及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从数量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形成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乡规划产业群。截至2019年底,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获得甲级资质的企业就有423家之多,其中北京、广东、上海的甲级资质企业数量分别为55家、48家、37家,合计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技术力量分布不均衡,核算体制多样。
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既要注意代理型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经理人对于股东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以规避经理人可能存在的违背忠诚、勤勉义务的行为,同时也要注意剥夺型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终极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问题,以规避主要控制股东滥用和占用公司资源现象发生。同时,在制度设计时,应兼顾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群体,融入公司治理模式。
笔者认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应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等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一、明确建立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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