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财务造假案件中的审计师民事责任
——以远东航空财务造假等案为例
2021-11-22邢会强宋旭博王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12期
关键词:财务
邢会强 宋旭博 王静
按照证券市场中的分工定位,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担负着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时揭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的重大责任。但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中频频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对市场产生了巨大的震动,我国监管机关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此类案件中往往会承担较为沉重的民事责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审计责任的广泛探讨。我国台湾地区的财务造假案件处于较高发态势,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起诉的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屡见不鲜,以“远东航空财务造假案”为典型的一系列案件审理比较完整地展现了我国台湾地区对财务造假案件中的审计师民事责任相关立法及司法态度。我国台湾地区注重审计活动的公信价值、专业价值和程序价值,对财务造假案件中的审计责任认定较为审慎,以比例责任作为主要的责任承担形式,同时注重专业标准、程序标准和事前标准在审计过错判断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以典型的“远东航空财务造假案”为基础,对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案例进行梳理,并对审计机构在财务造假案件中的责任认定标准及归责方式进行分析,以作为我国在审计责任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司法裁判的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上市公司重大财务造假案例
(一)远东航空财务造假案
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远航公司)是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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