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2021-11-22巩剑璐中国人民银行平遥县支行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6期
巩剑璐 中国人民银行平遥县支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不健全
近几年以来,我国金融法律建设得以发展,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来规范我国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但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完整地制定出一部真正用来管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法律,只是部分银行制定出试行于各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政策》,这部分的缺失容易给银行业埋下潜在的危机。例如:我国在征信管理法规的缺失,使得商业银行在对客户进行放贷的时候,无法运用专业的法律法规对借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导致盲目放贷,最终致使很多借款无法收回,这无疑是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出台敲响了警钟。因此,面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制度已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为规避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健全其信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二)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
1.全面风险管理的整体结构亟待健全
现如今,相当一部分国内银行尚未拥有完善、系统的风险管控体系,甚至不少银行的内部架构本身仍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即便大部分银行早已成立了各种性质的风险防控组织,然而却都没有对它们具体的管控范畴进行有效界定,同时也存在着数量均衡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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