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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推进社会保险扩面的问题和对策
——从福建省上杭县全民参保扩面实际出发

2021-11-22刘富锋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1期

文/刘富锋

自2010年《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经历十余年的普及和推广,已经基本建成覆盖全体适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可根据自身的就业等情况参加对应的险种,并可以按照生活和工作需要在三个险种间办理转移接续。现已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目标,有效规避因年老失去生活来源的风险。

一、上杭县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

(一)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上杭县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社会劳动社会保险中心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三个部门分工负责,分别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2020上杭统计年鉴》公布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底,上杭县参加养老保险233704人共征收养老保险基金51329万元,支付养老待遇88886人共65543万元。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2747家,参保职工55121人,征收基金29424万元,支付7841人的养老金21226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8家,参保职工10362人,征收基金18215万元,支付5933人养老金30392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8221人,征收基金3690万元,支付75112人养老金13921万元。

与2009年底相比,参保人数增长了228.98%,征收基金增长了258.54%;养老金领取人数增长了909.49%,支付待遇增长了336.43%。基金累计结余45355万元,有效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全民参保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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