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法治框架下的总分馆体系建设研究
2021-11-22岳池县图书馆杨岚菀
办公室业务 2021年1期
文/岳池县图书馆 杨岚菀
一、关于总分馆体系
随着民众对文化知识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使得国家越来越重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设施的建设工作,然而既往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现状想要实现不同地区甚至是不同的中心区域以及街道等社区都拥有巨量的藏书、宽大的场馆,这对于图书馆的建设而言带来非常大的挑战。通过在提出总分管机制概念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建立总分馆模式,能够极大程度地解决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所谓的总分馆机制就是以若干“总馆”,即中心馆为枢纽,连接起一定数量的“分馆”。图书馆通过开展这个方面的建设工作,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降低服务的成本,还能够将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中较为特殊的资源实现最大范围的利用,对于实现资源的合理化利用有重要意义。
但是图书馆开展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各项重要建设工作都需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保证其建设的正确性、有效性。
二、图书馆法治框架下的总分馆体系建设分析
(一)明确图书馆总分馆管理机制。《公共图书馆法》明确地提出了我国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管理机制。其不仅明确了我国县级以上图书馆作为总馆的法律地位,另外还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需要重视图书馆总管的建设工作,尽可能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实现,每一个县城均有图书馆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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