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下我国青少年体育竞赛开展的几点思考
2021-11-22马帅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灌篮 2021年9期
马帅 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0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由此可见,如何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必须做好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
一、青少年体育竞赛的主体部门
青少年体育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的文化活动,青少年体育竞赛主要面向11-15岁的青少年。在我国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体育竞赛的主体可以分为体育部门举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与教育部门主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二、青少年体育竞赛开展现状
(一)青少年体育竞赛形式单一,参加机会少
纵观来看,体育部门或是教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形式比较单一,项目涉及篮、排、足项目较多,一些新兴的运动项目以及冰雪运动开展数量仍然较少,传统的体育项目比较匮乏,有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甚至没有大范围内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这就使得青少年参加体育竞赛机会减少,青少年体育竞赛参与率降低,有时青少年只是为了学校或者班集体获得荣誉,被动性地参加比赛拿到比赛名次,仍然崇尚“锦标主义”“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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