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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三重生命观

2021-11-21代婷婷

今古文创 2021年43期

【摘要】 庄子将人的个体生命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从自然生命、精神生命以及社会生命三个层面,进行了系统阐释,构成了其生命哲学的基本框架。其中,自然生命观中“重生但不惧死”“安时而处顺”等思想,引导人们成为“形全精复”之人;精神生命观中“支离其形”“心斋”与“坐忘”等思想,引导人们成为“全德”之人;社会生命观中“形就心和”“无用之用”与“与时俱化”等思想,指引人们更好地在社会中生存下去。三重生命观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形成了庄子独具特色的生命观。

【关键词】 庄子;三重;生命观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3-0071-02

基金项目: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重点课题“庄子的三重生命观研究”(课题编号:QY20RA02)。

对生命现象的关注和探究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中国古今哲人们尤为关注的命题。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在各自的哲学和思想架构之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命观,但他们的生命观多是为了自己的政治目标或道德价值服务,生命并不是他们独立的研究对象。相较而言,道家的生命观更为系统与深入,其中,庄子将人的个体生命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从自然生命、精神生命以及社会生命三个层面,对其进行系统的阐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命观。

一、自然生命观

自然生命主要指人的肉体生命,当人的自然生命与社会价值或者道德价值发生冲突时,先秦诸子中很多学派主张放弃人的生命,以成全其名或者利,但是庄子会毫不犹豫选择保全人的自然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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