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系统行政执法风险形成机制研究
2021-11-21魏文治唐丽敏孙家庆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研究
崔 巍 魏文治 唐丽敏 孙家庆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116026)
习近平在2020年7月21日与企业家座谈时指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兴商”发展环境[1-2]。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正式施行[3],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继续深化“放管服”的改革方案[4],并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交通运输部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于2021年6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等[5-7]相关政策文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海事系统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水上的重要执法力量,海事系统精准施政、严格执法、降低行政风险是全面提升海事行政执法水平的基础。本研究以辽宁海事局营商环境优化面临的主要阻碍为题,旨在探究执法风险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及其形成机制,为执法效率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出建议。
国内学者对海事执法风险形成机制方面的研究主要从海事规范性文件建设、海事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海事执法队伍建设、海事执法机构改革等相关方面入手进行研究,认为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配合高素质的执行人员和有效的执法机构设置,可以全面提升海事的行政执法效率。相较于前人研究视角中仅关注于顶层的政策制定与组织结构建设等方面的不足,本文在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两方面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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