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应对
2021-11-21孙大明
犯罪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疫情
孙大明 王 强
2020年初,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对人类进行了一场突袭。复旦大学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率先对该病毒进行了分离和基因测序,并于第一时间向世界公布了其全部基因序列。在此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2月11日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 Virus2)。〔1〕王旭、朱琳:《法医临床学与新冠疾病有关的鉴定问题及思考》,载《中国法医学杂志》2020年第2 期,第128—133 页。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现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纵观当前全球抗疫形势,境外不少国家和地区仍处于疫情高发、暴发、复发阶段。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人员和货物流通无法全面停止,任何国家和地区实质上都同处抗疫一线,同属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疫情防控仍面临着极大的外来输入性压力。因此疫情远未终结,抗疫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思想仍不能丝毫松懈。鉴于此,有必要对前期抗疫过程中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面临的新的挑战、潜在的风险以及各地取得的有益经验等进行总结,希望能够推动有关部门出台疫情下司法鉴定工作开展的专门性制度以及行业执业规范,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稳定健康发展,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心理异常人员的关注度。
一、新冠肺炎疫情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执业的挑战
(一)新冠肺炎疫情下涉精神障碍违法犯罪鉴定案件量增加
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类的心理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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