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量刑理论中的关注焦点理论
2021-11-21吴思诗
吴思诗
一、引言
不同人群受到的刑罚处遇不同,是美国刑事司法系统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犯罪人可能因为性别、年龄、种族、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不同特征,而受到刑事司法系统的区别对待。例如,根据美国司法统计局(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BJS)的统计,在2009至2019年之间,美国每年约有140 万至160 万成年人在监狱中服刑,其中,男性所占比例一直高于92%;而女性所占比例一直低于8%。〔1〕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Prisoners in 2019: Data tables (2020).同时,尽管黑人或非裔美国人仅占美国总人口的12%至13%,黑人在监狱中服刑的人却占监狱总人口的32%至38%,〔2〕Id.无论是按照监狱人口中的总数,还是按照该族裔占监狱人口的比例,非裔都是各族裔中最高的。不同人群占监狱人口的比例不同,有可能是因为法律因素(legal factors),也有可能是因为法外因素(extralegal factors)。从群体的角度而言,法律因素可能是该群体较高的犯罪率,法外因素则可能是刑事司法系统对该群体的系统性歧视(systematic discrimination);从个体的角度而言,法律因素可能是犯罪人所犯罪行、以往犯罪记录的不同,法外因素可能是法官对犯罪人的刻板印象等。
然而,许多实证研究都表明,在个体层面控制了在法律因素之后,类案不同判的量刑差异(sentencing disparities)现象依然存在。这种量刑差异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是否被判处监禁刑,二是监禁刑刑期的长短。例如,斯特芬斯密尔(Steffensmeier)、阿尔默(Ulmer)和克莱默(Kramer)〔3〕Darrell Steffensmeier,Jeffery Ulmer & John Kramer,The Interaction of Race, Gender,and Age in Criminal Sentencing:The Punishment Cost of Being Young, Black, and Male, 36 Criminology 763-798 (1998), http://doi.wiley.com/10.1111/j.1745-9125.1998.tb01265.x.使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89年至1992年间的数据证明,在控制了罪行的严重性、罪犯以往的犯罪记录以及受到指控的数量之后,18 至29 岁的罪犯相较于更年长的罪犯(30 至49 岁、50 至69 岁)更容易受到监禁刑的惩罚,受到监禁的时间也更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