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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EPC总承包模式下的风险管理

2021-11-21

市场周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承包合同分包单位

邵 帅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 110044)

一、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因所依据的规章制度不同相互制约往往产生矛盾,例如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又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议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各参与方相互脱节无法发挥自身优势,致使预期的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质量目标常常无法实现。而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提出的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组织集成化,从而消除了设计与施工分离致使投资增加和影响建设进度的弊端,建设单位也从繁重的工程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并将大部分风险由自身转给总承包单位[1],因此EPC总承包单位需要具备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

EPC总承包单位在实施阶段的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为组织风险、经济与管理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以及技术风险。EPC总承包单位应积极识别各类风险因素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通过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将风险规避、减轻或转移,从而保障项目预计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本文将从EPC总承包单位的角度,对项目实施阶段过程中主要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组织风险

(一)组织风险因素分析

组织是项目预期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质量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EPC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基本包含了工程实施阶段的全过程,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员负责处理相关工作,而建设单位往往要求EPC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手续的办理工作,又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接洽行政单位,因此对EPC总承包单位现场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二)组织风险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单位通过组建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能够有效地降低组织风险,该团队中应包含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各个专业的技术人员,并采取以下措施有效降低组织风险。

1.EPC总承包单位应积极对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各个专业的技术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采用导师带徒、职工夜校以及企业大学等方式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各类人员胜任本岗位工作。

2.应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模式、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以及项目工作流程组织,使项目人员清楚地知道“谁管谁”“谁干什么”以及“怎么干”,保证项目运转有序高效。

3.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项目薪酬管理办法,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不断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效率。

4.应足额配备具有一定资历和能力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规避安全管理风险。

5.应保障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安排专人负责与建设单位、咨询单位、行政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接确保与各方关系融洽,出现人员调动的情况需做好交接工作保障过程资料不丢失。

三、经济与管理风险

(一)经济与管理风险因素分析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称“银皮书”)中可以看出在该合同条件下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和工程的具体实施,与《施工合同条件》及《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两种合同条件相比,EPC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且合同计价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允许调整价格的风险范围明显减小,EPC总承包单位可以得到建设单位补偿的可能性降低。

(二)经济与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单位的风险管理应及早开始并贯穿于工程实际阶段的全过程[2],越早开始越有利于后续的风险控制。EPC总承包单位可以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本企业资信情况的充分掌握以及对EPC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风险的认真分析有效降低经济与管理风险,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投标前,EPC总承包单位应充分调查拟投标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建设单位资信状况是否良好以及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因财政问题而拒付工程款的历史,避免出现施工期间进度款拨付困难需要长期垫资施工或工程交付前出现建设单位破产重组情况,降低EPC总承包单位资金垫付风险。

2.投标前,EPC总承包单位应充分研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如发现合同文本中有措辞不当或产生歧义的条款,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要求澄清并留存往来资料;关注合同文本中关于建设单位对EPC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文件报批程序的规定[2],如合同文本中未明确表述报批文件提交份数及时间要求,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请求明确相关要求,避免建设单位拖延文件批复从而影响施工进度,而EPC总承包单位也无法以此为由索赔工期。

3.EPC总承包单位可以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与其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必要时,投标前可以寻求满足招标资质要求且资信良好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分别承担相应风险。

4.中标后,EPC总承包单位应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修订拟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条款,可以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及进度款付款比例从而降低自身资金压力;可以通过调整EPC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争取物价上涨单价调高、物价下浮单价不变从而保证自身利益;可以通过在EPC总承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从而将部分风险转移至分包单位,同时这也有利于项目目标工期的实现;还可以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在EPC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方式,使EPC总承包单位可以提前收回质量保证金,避免质保期满后无法及时收回剩余质保金从而给EPC总承包企业造成损失。

5.在实施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应认真研究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条款,充分掌握合同约定承包人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当出现合同外施工内容时及时完善变更手续;充分掌握合同约定结算原则及时完善设计图纸并留存施工证明资料确保已完施工项目足额计价;充分掌握合同约定索赔范围及索赔程序,当发生索赔项目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完善索赔手续;充分掌握合同约定违约事项避免因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建设单位处罚给企业造成损失。

6.在实施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可以依照EPC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选择施工能力强、资信良好的分包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由于EPC总承包单位就其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可以在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及施工机械设备信息,督促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投入管理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保障现场有序施工;可以在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除EPC总承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为分包合同组成部分”条款,将建设单位对EPC总包单位的合同约束适用于分包单位,使分包单位承担部分风险;可以在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添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款严格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避免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对EPC总承包单位企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可以将EPC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误期赔偿费用如数写入分包合同,将误期赔偿风险转嫁给分包单位;还可以在分包合同中约定“要求分包人具备铺底流动资金垫付能力,分包人垫付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条款,确保在建设单位资金到位不及时情况下,分包单位垫付资金以保证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

7.在实施阶段,EPC总承包单位需做好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EPC总承包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应及时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应足额投入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必要时为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8.在保修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应依据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积极履行保修义务,在接到建设单位维修通知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履行保修义务,避免迟延履行导致损失扩大或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最终对EPC总承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四、工程环境风险

(一)工程环境风险因素分析

在施工阶段,EPC总承包单位也会面临着自然灾害风险、现场实际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与设计图纸说明不符风险、不良气象条件影响施工进度风险以及施工现场存在引起火灾和爆炸隐患风险等,影响着EPC总承包单位预期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单位应及早预测可能发生的工程环境风险,分析已识别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降低工程环境风险带来的影响。

1.在设计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应该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考察,并充分掌握现场的岩土地质条件、水文条件以及地下管线条件为后续现场施工提供保障,避免因现场实际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与设计图纸说明不符从而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并增加实际施工成本。

2.在施工阶段,如发生地震、海啸、瘟疫等自然灾害时,EPC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应按照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保障EPC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在施工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可以为自有人员和自有施工设备购买保险,在发生自然灾害和不良气象条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减轻或转移EPC总承包单位的经济损失。

4.在施工阶段,EPC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安全隐患,对无法彻底消除的隐患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监控预警措施。

五、技术风险

(一)技术风险因素分析

在实施阶段EPC总承包单位依照EPC总承包合同约定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相比传统的承包模式,EPC总承包单位不仅要承担工程施工方案、工程物资方面的技术风险,还需要承担工程勘测资料、工程设计文件等方面的技术风险,承担的技术风险大大增加。

(二)技术风险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单位应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技术风险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文件并落实具体的责任人,通过事前主动控制、事中及时纠偏、事后动态调整,避免技术风险影响项目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1.投标前,EPC总承包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的设计水平,在满足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的前提下,设计标准尽量不要过高,避免设计标准高导致投标报价过高从而无法中标或导致施工难度大从而中标后无法在目标工期内完成。

2.投标前,EPC总承包单位应知晓设计所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应关注建设单位对拟设计和施工的工程范围、拟定功能、验收标准等信息是否明确;应掌握自身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是否满足建设单位招标需求等情况,以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范围不明确、设计资质不满足等问题给企业自身造成的损失。

3.EPC总承包单位不仅承担施工工作还需要承担设计工作,当出现设计缺陷问题时也需承担责任,无法向建设单位索赔。因此,EPC总承包单位在设计图纸时应仔细认真,杜绝设计缺陷问题,在施工阶段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深度确保现场有序施工且施工项目足额计价。

4.EPC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优势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如果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属于危大工程且超出一定规模,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确保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有序施工。

5.EPC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现场材料设备需求情况,选择多家符合采购标准要求且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办理入围手续,这样不仅可以通过比选入围供应商报价从而降低采购成本,还可以在某些供应商产生问题时选用其他入围供应商,防止出现供货不及时导致现场怠工、停工的状况。

6.EPC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EPC总承包合同约定,对拟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则退场处理不得使用,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六、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不断改革发展,EPC总承包模式在建设领域得到了全面的推广,EPC总承包单位也因此面临着风险与收益并存的局面。EPC总包单位应积极识别与风险有关的因素,并仔细分析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规避、减轻、转移风险,避免给企业自身造成重大损失。EPC总承包单位只有不断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逐步加强自身的抗风险的能力,从而获得更高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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