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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档案史料的“虚构”问题研究

2021-11-19王川严丹

史学集刊 2021年6期

王川 严丹

摘 要:清代地方档案中的命案为我们研究司法档案虚构问题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来源。《巴县档案》命案显示,司法档案文书存在“真实”与“虚构”并存的复杂面相。司法档案存在“虚构”的问题在《巴县档案》“曹宗志自缢案”中展示得十分突出,从堂讯叙供到“通详”“招详”,直至四川总督的案情描述均有着程度不等的差异。而在“任四烧伤身死案”中均未发现“虚构”的存在。通过对“曹宗志自缢案”的解读发现,县衙上呈的“通详”文书认定的案情与县衙堂讯叙供及结状的差异是档案虚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从《巴县档案》命案可知,在借助清代司法档案进行学术研究时,必须将通详与县衙堂讯叙供、结状等文书进行比较,方可避免档案虚构给学术研究带来的误导。

关键词:司法档案;命案;通详;虚构

近年来学术界利用司法档案从事社会史、文化史、法制史等问题的研究,大有方兴未艾之势。学界甚至一度认为档案是历史研究最可靠的史料。①那么古代中国司法档案是否如学界所认为的那样可靠,是否也存在虚构?该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②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徐忠明的探讨格外引人注目,他凭借“绝无仅有”的记录同一案件的刑科题本和初审官员日记,将司法档案虚构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③但记录同一案件的刑科题本和初审官员日记毕竟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个案,如果能够掌握“成套的案卷资料”,④我们就可以对该问题有一个相对全面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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