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法研究
2021-11-19李小慧刘国印郑玉慧边晶莹
中国矿业 2021年11期
李小慧,刘国印,郑玉慧,边晶莹
(1.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五院,河南 郑州 450053;2.河南省矿山环境重点实验室,河南 郑州 450053;3.《中国矿业》杂志社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这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对于矿产资源而言,目前,从自然资源部到地方政府都在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矿产资源价值核算工作,试图找到符合我国矿产资源资产管理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以实现我国矿产资源由资源到资产进而到资本的顺利转换,反映不同层级各级主体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的实物量、经济价值期初、期末存量情况,总体反映各级主体的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经济价值“家底”情况、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空间用途管制的结果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情况[1]。因此,对矿产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可以为今后我国的矿产资源价值核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国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1 矿产资源相关概念
1.1 矿产资源
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指的是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赋存于地下,或暴露于地表,或埋藏在海底的,可以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能够被人类开发利用的,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矿物或元素集合体[2]。矿产资源除了具备自然资源的一般属性外,还具备隐蔽性、不可再生性、稀缺性和分布不均匀性等特殊属性,这决定了矿产资源资产的核算方式与其他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方法存在区别[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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