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里的弦外之音
2021-11-17曹亚男
当代作家评论 2021年2期
关键词:小说
就形式美而言,《民谣》应该是近些年罕见的文本。它由四卷小说本体(小说始于1972年5月,14岁的少年“我”坐在码头上等去公社谈话、了解历史问题结论的外公;终于1974年暑假开学,16岁的“我”离开村庄去镇上读高中,带着李先生投水前留给“我”的纸条去问舅爹,知道了那段文言文出自《孟子》)、杂篇(小说本体部分的主人公“我”写于1973—1976年的14篇作文与代写稿,包括入团申请书、检讨书、倡议书、儿歌、揭发信等)、外篇(小说本体部分的主人公“我”的初中语文杨老师写于1974年春到1975年底的一篇未完成小说稿《向着太阳》,其中关于东泊填河造田部分与小说叙述事件有所重合)构成。
整个文本在文体方面的尝试可谓是野心勃勃。四卷小说本体貌似介于自传和散文之间,最终却突然蓄势形成一部真正的小说。杂篇、外篇也有挑战读者想象力的瞬间。已经不止一个读者告诉我,“还以为部分是当年的文档什么的”。而杂篇、外篇的这种称法又会令人想到《庄子》,但精神气质与对小民百姓的重视程度,似乎又在消解着《庄子》。四种不同风格的语言本身也完美地表达了作者所想到的、所能讲的种种主题。【四种不同风格的语言是指《民谣》中两种小说语言、一种20世纪70年代特征的文章语言,以及一种当下的注释语言。】这一切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具备深刻反思性的文本,不妨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小说本体处理的是身份,杂篇处理的是记忆,外篇处理的则是遗产(虽然是一份负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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