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触电责任法律综述与风险防控
2021-11-14刘洋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34期
关键词:防控
摘要:人身触电损害事故屡屡引发群体性事件,给部分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压力。由于民法和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等,针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有着不同的规定,造成理解和适用法律的困难。人身觸电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对性质相同的案件,法院判决结果有时却出现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状况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关键词:人身触电责任;法律风险;防控
一、法律综述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压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故意如自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8日被废止,因此今后审理高压触电案件,供电企业只能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进行免责事由的抗辩,而不能依据该解释第三条第(四)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电力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来免责抗辩;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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