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
2021-11-14
云南教育·视界 2021年9期
教育部部署“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
中国教育新闻网消息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规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突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各安其位、相互促进的教育格局。
通知明确,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符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公办学校要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使用学校名称和简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
《中国教育报》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总结“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
本次活动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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