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内在动力
2021-11-13张建芬
阿坝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蒋 政,张建芬
一、研究回顾
作为规范的学术概念,“共同体”最初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历史和传统的积淀物,其成员具有相同的特征感和身份感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格尼丝·赫勒认为并非所有的聚合都是共同体;一个聚合在什么时候是共同体,“取决于这一结合的具体内涵,取决于它同社会聚合体的关系的组织形式,以及取决于个人和结合体之间的关系”。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两种共同体的理论,认为中国的社会团体是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的社会团体则是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拓展,团体格局则是各归其位,“分扎得很清楚,不会乱的”。
马克思认为,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共同体之中,但是在私有制社会中,社会共同体实际上是虚假的,只有统治阶级的成员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在这种共同体关系中的”。因此,私有制社会不得不借助意识形态来维持共同体的假象。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分析新发展格局下的人类世界,广泛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他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价值观念是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互利共赢,要开放创新、包容互惠、和而不同、兼收并蓄,其目标是要努力创造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最终实现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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