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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五行骨筹浅论

2021-11-12崔晓东

文物春秋 2021年5期

崔晓东

【关键词】干支五行骨筹;战汉时期;干支五行思想;数术行为

【摘要】山西、重庆、河北等地的博物馆或文物保管所收藏有一批刻有干支或干支五行内容的长条形骨片,根据其用于占卜的功能,可统称为“干支五行骨筹”。分析干支五行骨筹上的刻字字体并结合干支五行学说的发展历程可知,此类骨筹在战国时期即已出现,起初仅刻有干支内容,到西汉中期,随着干支五行思想的成熟,刻字内容逐渐发展为干支和五行搭配。干支五行骨筹的使用可能与战国至秦汉时期丧葬活动中流行的数术行为有关,推测是墓主入葬时遗留的卜葬工具或风水行业人员的随葬用品。

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山西晋中、晋城、长治等地发现了一些刻有干支和五行内容的长条形骨片。查阅相关资料可知,此类器物曾被称为“日辰骨签”[1]、“骨质筹策”[2]、“骨签”[3]、“干支筹”[4,5]等,全套12枚,根据所刻内容可分为刻干支、五行和仅刻干支两类。其中干支五行刻文的排列顺序为:“甲子木”“乙丑木”“丙寅火”“丁卯火”“戊辰土”“己巳土”“庚午金”“辛未金”“壬申水”“癸酉水”“甲戌木”“乙亥木”。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此类骨片可能是占卜用具,用于分策定卦、推算历日等[2—5]。笔者认为,在上述定名中,“骨签”本意指骨质标签,有“物勒工名”的性质,如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6],与刻干支五行内容骨片的占卜功能不符,“骨质筹策”易与计数用的算筹混淆,“干支筹”的命名则忽略了骨片的质地。为了便于论述,本文将这类刻有干支或干支五行内容的骨片统称为“干支五行骨筹”。

目前发现的干支五行骨筹以考古发掘出土为主,但在考古简报或报告中很少提及,相关研究也较少,多是对该类器物来源、形制及年代等的简要说明[2—4],未见专门的整理和研究。基于这一情况,笔者梳理了国内现存干支五行骨筹资料,结合五行学说的演变以及骨筹上所刻字体、纹饰的特点对其进行年代判定,并就丧葬活动中的数术行为进行分析,以期对干支五行骨筹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国内现存干支五行骨筹概况

笔者目前搜集到的有确切收藏地点的干支五行骨筹共计120枚,包括刻干支五行内容者107枚和仅刻干支内容者13枚,分别收藏在山西、河北、重庆等地的博物馆或文物保管所中。下面对这些干支五行骨筹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1.山西省晋中市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3枚。出土于晋中市榆次猫儿岭墓群汉代墓葬,属同一套骨筹。形制基本相同,均为骨白色,骨质致密,表面有绿色沁。骨筹正面磨光,背面削平,横竖截面均可见清晰的斜向锯痕。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刻字略呈等距离分布。由残留痕迹来看,刻文字和纹饰处原填充有朱砂(封二,1)。

①刻“乙丑木”上端微残。表面有厚约2毫米的淡绿色沁。残长10.5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②刻“癸酉水”保存完整。正面呈骨白色,背面淡绿色沁较明显。刻文字和纹饰处残留少量朱砂。长10.75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③刻“甲戌木”顶端纹饰部分缺失。表面有淡绿色沁,沁色较均匀。刻文完整,填充朱砂保存较好。底端刻纹饰处残存少量朱砂。残长9.65厘米,宽1.2厘米,厚0.45厘米。

2.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物管理所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8枚。亦出土于晋中市榆次猫儿岭墓群汉代墓葬,表面纹饰和刻字的布局与晋中市博物馆所藏骨筹基本相同,但纹饰和刻文中填充的朱砂保存较好。原藏品档案中登记为1套,但从所刻纹饰、字体以及骨筹的尺寸、颜色上综合判断,应分属两套。

第一套共4枚。形制相同,均为骨白色,中间厚两端薄。圆圈纹位置较为随意,有的甚至与弦纹相切或相交。刻文为一刀刻出,无二次加工痕迹(图一,1)。

①刻“丁卯火”上部残断,“丁”字仅余竖画末端。残长8.8厘米,宽1.2厘米,厚0.2~0.3厘米。

②刻“庚午金”在“金”字下端斜向断裂成两截,正面中部横向锯痕明显。长12.2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③刻“辛未金”保存完整。长12.1厘米,宽1.15厘米,厚0.2~0.3厘米。

④刻“癸酉水”保存相对较好,上端略有缺角。长12.1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第二套共4枚。均保存完整,为骨白色,表面有青绿色沁。圆圈纹较大,但排列较为整齐。刻文字体较粗,刻划不流畅,笔画呈波浪状(图一,2)。

①刻“乙丑木”长11.1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②刻“戊辰土”长11.3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③刻“壬申水”长11.2厘米,宽1.15厘米,厚0.3厘米。

④刻“乙亥木”长11.3厘米,宽1.2厘米,厚0.3~0.4厘米。

3.山西博物院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55枚。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一普”资料上传平台,目前已下线)上的登记信息,时代为唐,出土地点不详。大多保存完整,形制基本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个别还有青绿色沁。长9.8~10.8厘米,宽1.2~1.3厘米,厚度不详。因部分骨筹的刻字内容已漫漶不清,具体套数不明。根据纹饰和刻文的特点,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共33枚。包括刻“甲子木”2枚,刻“乙丑木”2枚,刻“丙寅火”3枚,刻“丁卯火”3枚,刻“戊辰土”3枚,刻“己巳土”3枚,刻“庚午金”2枚,刻“辛未金”4枚,刻“癸酉水”1枚,刻“甲戌木”3枚,刻“乙亥木”2枚和刻文不明者5枚。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字距较为均匀。篆字刻划簡单,无修饰痕迹,制作较为随意(图二)。

第二類共11枚。包括刻“甲子木”2枚,刻“丙寅火”1枚,刻“丁卯火”1枚,刻“庚午金”2枚,刻“辛未金”1枚,刻“壬申水”1枚,刻“癸酉水”1枚,刻“甲戌木”1枚和刻文不明者1枚。骨筹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底端仅刻一道弦纹。刻文字体较为规整,大多残存有朱砂。从刻痕来看,每一道笔画均为一侧平直,一侧呈波浪状,可能是先用工具划刻出笔画后,再用力加粗加深所致(封三,1)。

第三类共11枚。包括刻“甲子木”1枚,刻“乙丑木”1枚,刻“丙寅火”1枚,刻“丁卯火”1枚,刻“戊辰土”1枚,刻“己巳土”2枚,刻“辛未金”1枚,刻“癸酉水”2枚,刻“甲戌木”1枚。骨筹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底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一个圆圈纹,圆心处均有钻孔,圆圈纹的位置均较为随意。与上述一、二类骨筹相比,此类型骨筹刻字较为规整,笔画较为纤细(封三,2)。

4.山西省晋城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18枚,分属两套。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上的登记信息,均为征集所得,时代为春秋。

第一套共12枚。征集自长治市屯留县李高乡李坊村。均保存完整。形制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个别还有方孔圆形青绿色沁,可能是与铜钱伴出所致。仅在底端刻纹饰,纹饰式样为上下各饰三道弦纹,中间高约0.5厘米的空白处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每部分中部各钻一小孔。刻文字体接近圆笔篆书,刻痕深浅不一,有二次修饰的痕迹。均长10.5厘米,宽1.4厘米,厚0.4厘米,重88克(图三)。

第二套共6枚。征集来源未标明。均保存完整。包括刻“甲子木”、刻“乙丑木”、刻“丙寅火”、刻“丁卯火”、刻“己巳土”、刻“甲戌木”者各1枚。纹饰、刻文字体均与晋中市博物馆所藏榆次猫儿岭出土干支五行骨筹相同,但刻文笔画较细,字体更为规整,“木”字写法明显不同。刻字内残存朱砂痕迹。均长 11.7厘米,宽1.3厘米,厚0.3厘米(封二,2)。

5.山西省长治博物馆藏干支骨筹

共2枚。仅刻干支内容,包括刻“甲子”和刻“壬申”者各1枚。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上的登记信息,出土于长治县西池乡(现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时代为汉。保存基本完整,两端略有磨损,应为长期使用所致。形制基本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仅在底端刻纹饰,纹饰样式为上下各饰一道弦纹,中部空白处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左右两部分中部各钻刻一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刻文字体为圆笔小篆,第一个字紧贴骨筹顶端,刻文仅占据骨筹上半部,字体规整,笔画匀称。长12.6~12.8厘米,宽1.57~1.61厘米,厚0.32~0.33厘米(封二,3)。

6.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为全套12枚。为征集所得,时代为西汉[7]。保存完整,表面有不同程度的绿色沁。骨片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底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一个圆圈纹,圆心处均有钻孔。刻文字体为规整的方笔小篆,均有朱砂填充痕迹。长11厘米,宽1.1厘米(图四)。《中国象征文化图志》中收录有一套未标明出处的干支五行骨筹,从配图来看,应就是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藏的这套[8]。

7.河北邢台市柏乡县文物保管所藏象牙干支筹

共11枚。1986年出土于河北柏乡县东小京战国墓[4]。保存基本完整,均仅刻干支内容,缺刻“辛未”1枚(图五)。简报中描述其“大小相同。分别线刻干支名,上端用汉字数目编号,下端饰一组圈点纹。器表极为光滑,当为实用之物。长12.8、宽2、厚0.5厘米”。李零曾对此套象牙筹进行了详细考证,根据出土地和铭文字体判断其为赵国器物[5]。

8.河北省邯郸市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11枚。征集自古玩市场[9]。根据陈斌、陈慧发表的《邯郸市博物馆征集的汉代骨签》一文,此套骨筹中“5枚基本完整,余残断或残缺。完整者长11厘米,宽1.4厘米,厚0.3厘米。每枚骨签顶端刻画两条横线,两横线间并列钻有两个带圆心的圆圈,下端刻一条横线,中部刻字3个,为隶书,笔画呈波浪状”,“纹饰与字体笔画内均填以朱砂”(图六)[3]。除1枚因残损严重而刻字不明外,其余10枚刻文依次为“甲子木”“丙寅火”“丁卯火”“己巳土”“庚午金”“辛未金”“壬申水”“癸酉□”“甲戌木”“乙亥木”。由此可知,本套骨筹中缺失的1枚和刻字不明的1枚应分别刻“乙丑木”和“戊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