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难题
2021-11-12陈志军王洋编辑王亚亚
中国外汇 2021年12期
文/陈志军 王洋 编辑/王亚亚
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下称“8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下称《通知》)对央企金融衍生业务提出了系统性的监管要求,其中《通知》还明确提出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相当复杂,要搭建符合企业实际业务操作方式并满足监管要求的信息系统,难以一蹴而就,需要央企对接多方资源,克服没有标准化产品的困难,与系统开发商深度合作,方可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信息系统。
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目标为导向
按照政策要求,当前参与金融衍生业务的央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宗商品企业,一般同时涉及价格风险与汇率风险;另一类是与大宗商品无关的其他企业,仅涉及汇率风险。价格风险与汇率风险都属于市场风险范畴,所以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概念上近似于企业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信息系统。
当前国资委对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可归纳为以下七点:
(1)主要针对价格风险管理和汇率风险管理;
(2)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期现一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易预警等功能;
(3)运用定性、定量方法识别、评估、处置风险;
(4)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固化制度要求,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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