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呼唤以人民为中心的民刑共治新模式
2021-11-12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
民主与法制 2021年35期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政法论坛》主编 刘艳红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这不仅意味着我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值得每一个民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欢呼雀跃,也是全中国人民衷心期盼的重大事件,并为更多角度思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何实现现代化这一重大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回应以民法典施行为代表的民事治理的迫切需求,实现以民法和刑法两大基本法为基础的民刑共治新模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命题。
在民法典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呼唤民刑共治新模式。一些机构和学者在宣传民法典的意义时,经常会说到,它是权利的宣言。这个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从本质上讲,民法典既不是空泛的政治口号,也不是抽象的权利宣言,而是需要落实于社会生活每个领域的具体规范和制度。民法典时代充分发挥民事治理的作用,刑事治理的作用和分量应掌握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将不该由刑事治理的领域让位于或者回归于民事治理,使得民法典时代充分发挥民事治理的作用,实现民刑共治,才是将民法典落实于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人民性,应以人民为中心,塑造民刑共治新模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高境界即实现良法善治的法治状态,而良法善治的判断标准之一是人民性,即反映广大人民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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