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的破与立:当代男女的“封闭化”现象
2021-11-12■
长江丛刊 2021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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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一、男女封闭现象的历史溯源
传统观念认为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是其产生性别差异的主要原因,而这种差异又形成了性别分工。中国文化中“男女有别”的传统观念正是建立在性别差异的基础之上。从原始儒家的思想来看,‘别’不仅是一种社会分工,还体现了‘男尊女卑’的道德判断。这种“男女有别”在儒家经典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地位有别,即男尊女卑;第二,分工有别,即“男主外,女主内”;第三,礼仪有别,即男主女从。
西汉时期,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的许多内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名义上以儒家的“仁”来治国,实际上依然是“霸王道杂之”,是一种外儒内法的管理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三纲五常中的“三纲”是这种外儒内法极有力的表现形式——“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其中,“夫为妻纲”说明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其各自的地位以法令的形式被固定下来。男性是女性为人处世的根本标准,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成为父权制管理的工具。女性“被封闭”,使得男性在这种三纲的束缚中也背负了沉重的担子,需要负起更多的责任。“夫为妻纲”虽有男尊女卑消极的一面,但也强调了男人的社会责任。丈夫和父亲不能任意买卖妻子女儿,有赡养妻子和女儿的义务。因此男性也逐渐走进了封闭自己的怪圈,由此形成了长达数千年的男女“封闭化”现象。
